我也不知道这封信,能给到谁。也不谁可以看到。但我还是要在论坛发出来。 本人在万科中天城市花园(备案名:翰林城市花园,签合同名:东莞市卓越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了一套商品房,其中存在虚假宣传,误导销售、违规签合同,拆分合同、逃避监管等問題: 1、 恶意隐瞒,误导销售 (1). 借用别的地区进行错位宣传。万科中天城市花园不属于西平,开盘前在东莞市的一些街道,地铁站等的宣传为“西平万科”,并且在签约前售楼工作人员没有提示,严重误导消费者签订认购书.如下圖,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 (2).涉嫌虚假宣传。宣传层面都是以万科命名,但购房、装修、备案的资料上都没有提及任何万科的字样。虽然万科通过间接控股,持有大约28%的股份。但从法律上责任人是不一样的。如果有问题,万科丢车保帅,无非就一个小公司(万科大约 注册500万)是很容易,那业主的利益谁来保障。对这样的虚假宣传,我们小业主能怎么样? (3). 价格欺诈。万科中天城市花园(备案名:翰林城市花园)在一期销售时,宣传三房户型92.78平米的总价(包装修)在167-180平方,以2幢三房普通楼层(5楼及以上)为例,宣传总价为167-174万元。而实际上2幢120套普通楼层的三房户型的备案价区间为161-168万元,备案价与总价几乎吻合,万科并未作出备案价为毛坯价的正式说明或者口头说明,误导业主以为备案价为总价(毛坯+装修),本人看见阳光网其余投诉反映问答中,方知住建局回复该楼盘备案价为毛坯价。万科恶劣的销售误导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4).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规操作 销售指导买方签合同时,是先让交40几万首付与2万装修款的定金的钱。再去办住房按揭申请,然后去办装修款的信贷申请,最后才去签合同与协议。造成大家在没有看合同与协议的情况下就给了钱,严重违规操作,有欺诈的嫌疑。 2、 拆分合同,变相抬高首付,损害消费者权益 (1)本人现场多次询问万科销售人员,是否可以通过单合同进行购房,万科多次回复只能通过双合同进行购房。但在一期开盘(7月22日)不到一个月内(具体为8月18日),万科对外宣布加推第10幢(三房户型普通楼层包专修备案价格区间165-173万元)、第11幢,采用单合同,前后决定更改时间不到一个月。请问住建局,房价备案这么严谨的事情,是否允许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允许房地产商以幢为单位,以差异化的备案价(一期毛坯备案、加推精装备案,两者备案价格差异几无差别)造成一期业主明显不合理的购房劣势?8月11日东莞限价新规定出台后后,调高备案价都要180天,就算调低也要20天,是否住建局对万科第10幢,第11幢已提前做好备案,有意隐瞒,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视而不见? (2)一期毛坯备案价区间161-168万元,二期精装备案价区间165-173万元,万科精装报价18.4万元,如何不合理的两个报价区间,请问住建局是基于何种原因,允许通过备案? (3)一期装修只能选择全款、浦发点贷一年、浦发点贷五年三种方式,硬生生将30年的贷款,压缩成5年内甚至是现付的成本压力。我们几个的毛坯折后价在148万元左右,实际首付变成毛坯148*30%+装修18.4=62.8万元,对比总价166.4*30%=49.92万元的首付,本人实际首付比例达37%,多出13万元。当然可以选择5年信用点贷,但年利率是7.125%,是毛坯合同住房贷利率的1.4倍还要多,同比多出1万多的利息。万科拆分合同的行为,加重消费者负担,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3、 拆分合同,联合银行,恶意引导消费贷款进入房贷领域,危害金融稳定 万科建造毛坯房并约定装修好才向业主交楼,即实质上精装房交付为标准的情况,装修属于房屋建造资金,是房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万科拆分合同,联合浦发银行,对房地产资金进行拆分,恶意引导消费贷款进入房地产领域,与今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主席提出的加强金融监管,严控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相背离,“与房子是用来住的”的精神主张相背离。双合同的诞生以及信用贷资金流入房地产,严重触犯监控红线,危害金融稳定,也视当前房屋限价政策如无物,视政府管控为儿戏。 4、对装修款交税方面的身份定位不明。 我们都是依法纳税的好公民,不想被万科坑得我们好像要逃税似的!!我们就想问清楚,到底要怎样交税才是合法合理的?为什么住建局说我们买的是毛坯(宣传时候万科说的精装房变成了买毛坯加委托装修)!而且关于委托他人装修的费用,销售和所谓的律师一会说要交契税,一会又说不用。按理契税是不动产转移才产生的税,买的毛坯为啥装修费还要缴税?还是万科给到地税局备案的数据就是假的吗?另外律师告知,装修款交税后,以后在二手交易时,如果有个税的产生,也只能按合理费用去抵扣,且装修款远超过毛坯价的10%,会产生更高的税费。 5.用《装修协议》近似无效《商品房买卖合同》。 宣传带精装修房子,把拆成毛坯合同与装修协议本来违反国家的政策。没有想到《装修协议》凌驾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上。在《装修协议》上出现“本协议约定如与买卖合同不一致,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其余事项,仍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执行。装修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政府为规范化一手商品房交易市场,促进楼市健康发展的保障。 本来是望万科的牌子来买房子的,想省心一点。谁知一点也不省心,商品房买卖中最坑的 《装修协议》 ,没有之一。《装修协议》竟然凌驾于 《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上,好大的胆子。附件中有《装修协议》的复印件。 |
沙发
东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08-30 14: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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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1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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