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该项目的L3的房子,按揭40%,已付60%,先安排我去农行面签(已面签成功),一个月后又说跟农行不合作了,改成邮储面签,我又去面签了,(是否成功不清楚,但销售说肯定成功了,邮储的贷款利率比农行高了不少,)现在销售让我每套房交两万的装修款(公司规定)(打到广州的装修公司,且不能确定是否有发票),如果不交就不能签合同,就不能办理按揭,又接着,广州的律师事务所(说是跟万科合作的)让我交律师服务费,如不交,按揭手续就不走了。我的要求是先把贷款办理下来了,该交的款就全部交,但销售说是不可以的,请问该项目领导,你们的售楼制度是你们销售说的这样吗,交了这两项款,还有啥款要交? 一次告诉我。 你们先收你们的房款,然后我再交装修款,然后再交律师款,如不交,那我的后果很严重啊, 万科来海南后,套路很深,让人怕怕的,还有就是,买房时承诺(口头)的商住楼,现在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的 办公性质, 顺便问问领导,办公室可以住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