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两次发帖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三点:第一,本人原车位位置好,为加价拍得;第二,车位取消,无人告知,还对并不存在的车位收取一年半的物业管理费;第三,从8月30日给出的回复,说是已多次与我沟通,截止到现在,共沟通过三四次,就我提出的三个问题和要求,无一兑现,无书面解释和道歉,对赔偿更无人负责。 下面陈列我此次维权万科做事的顺序: 第一次,在我没有投诉时,就是不相干的销售人员拿出合同,说是只给调换或退款,给出三个各自有问题的车位,我不同意调换; 第二次,网络和电话投诉之后,有人联系说万科又给开出一个车位,是之前都不对外卖的(专门留给谁的,干什么用的不予评论),此车位靠墙,车门开不开我不同意调换,无相关的书面解释和道歉; 第三次,给出口头道歉,给出在调换车位之外可以给出3000元的赔偿,当时我还天真的认为万科还是有诚意想解决此事的,只不过赔偿标准不能达成一致; 第四次,万科和销售的人约见面谈,说是能给出的赔偿就这么多,给出的3000元赔偿的解释是,一期一年前销售出现取消车位的问题时,与业主沟通就是这么解决的,说是性质一样,就一样的标准。问3000元的标准是怎么来的,答案是没有标准,就这样。既然一期就是这样解决的为什么问题发现之初不按同样的标准给我解决,让我一次次投诉才像挤牙膏一样给出条件,万科诚意何在?同时我列出的区别是,第一,我的车位是加价拍得的;第二,一期车位取消是万科主动通知主动解决,我的车位是万科工作失误无人告知,且收取物业管理费,性质不同。万科员工给出的解释的原话是主动通知和自己发现也没差几天,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第三,一期已经出现这个问题,二期还没人引起重视,而且企图蒙混过关,万科的管理和服务何在? 不知我的维权之路还要继续多久,像这样挤牙膏一样的互相推脱,没人负责,作为万科老业主的我无以言表,并以此投诉警戒后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