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3月29日购买沈阳万科惠斯靳一套别墅,今年去惠天热电交采暖费时被告知欠一个月(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1日)采暖费1084元,要交今年的采暖费需补交欠费,该房为万科2016年12月9顶帐给南通五建的顶帐房,虽为顶帐房,但顶帐前仍为万科地产所有,房屋的购买手续在浑南万科总部办理,发票及购房合同均与万科销售签订,按《物权法》的规定,该房未出售前的采暖费应由万科地产交纳,但本人联系地产主管供热的朱经理、朱经理明确表态不规他管,他只管两年内的供热,让我找销售的人员,销售人员还让我们找地产,本人联系了物业、地产、销售、万科客服热线、供热站、及南通五建、本人已经联系一个多月仍无人管理,万科是一个正规的房企,正因为对万科的信任,本人购买了万科四季花城,春河里及惠斯靳的万科房产,虽然欠费只有1084但这部份费用确实不应该让我们个人买单,希望万科地产能重视出现的问题,积极维护万科的诚信,不要让我们老业主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