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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鸟湖中城国际城物业乱收费
wuxiantongku 2017-10-09 12:50:03 扫码看帖   1 3127
本人中城国际城业主,小区物业公司为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小区于2016年9月交房。按照发改委乌发改医价【2015】1108号文,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在办理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 于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即:多层住宅 0.4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1 元/月?平方米。成都万科物业公司在发放入住通知时,直接按照每平方2.2元收取物业费。鉴于小区配套设施极其未完善,绿化未作,天然气未通,正式电未通,未达到三通一平的交房条件,经过协商,开发商承诺2016年10月份完成绿化,通气通电,在此基础上免除2016年9月、10月、11月、12月物业费。以2017年1月1日开始计费,收费标准为2.2元每平方。部分业主缴纳2017年整年的物业费,并与物业公司签订3年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但是2016年10月承诺并未实现,成都万科物业乌鲁木齐分公司的服务能力及管理水平远远达不到承诺的标准。 依据2017年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7〕62号 之规定:凡涉及2016年度期间的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等方面的费用,仍按《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5〕1108号)和《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5〕1214号)执行。 基于以上文件精神,中城国际城小区物业收费理应按照1.1元每平方收取物业费,成都万科物业公司每平方2.2元物业费的收费毫无政策支撑,请你公司立即停止不法行为,按照乌鲁木齐市相关文件依法收取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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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新疆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7-10-10 18:44:59
回复 1楼wuxiantongku的帖子

尊敬的业主: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针对您反映的物业费事宜我司已安排专人跟进处理。
   【2015】1108号文2016年试行一年,2017年1月1日执行乌鲁木齐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通知规定62号文件。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一级服务0.8 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1.1 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1.5 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2.0 元/月·平方米。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3)》(新建标函〔2013〕14 号)执行。每个物业服务质量等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
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协商确定。
    本通知自2017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原《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乌发改房〔2005〕18 号)、《关于乌鲁木齐地区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的通知》(乌发改房〔2005〕72 号)、《关于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乌发改医价〔2014〕140号)、《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5〕1108号)和《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通知》(乌发改医价〔2015〕1214号)同时废止。
    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您致电新疆万科服务监督热线0991-365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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