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高新区雅和街400号附105号1层商铺业主。现投诉成都万科物业公司宸光名邸物业服务中心电费代收不透明且涉嫌乱收费一事。 事件原由: 该商铺属于成都万科宸光名邸4号地块,独立于宸光名邸项目其他地块,三面临街,一面接连中和街道七里社区综合体,共2栋建筑。从2021年交付以来,据物业称,除1楼底商和2楼部分商铺交付外,楼上其他楼层以及地下停车场开发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现在,临街商铺主要为堂食餐饮店和日用品小超市。背街商铺主要用作仓库、后厨、外卖小店。 商铺电表安装于地下停车场。物业工作人员每月人工抄表计算电量,平时按照0.88元/度收取商铺电费。据称会再清算,但从未给业主提供过电费政策、清算过程和收据依据。 该商铺2025年5月及之前电费已全部结清。但物业6月通知要补交4月电费,进一步询问称为今年1-3月的电费要补收0.04元/度,共计56.63元。 我方要求提供具体的电费计算明细,物业不予提供。 诉求: 一、要求物业公司书面提供2025年1-3月0.92元/度的电价依据、计算过程及相关的佐证材料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含有该商铺电费在内的、在电力公司开设的户头的用电性质、电价对应等级、计价依据、标准,比如属于居民户还是商业用电户,是单一制还是两部制、非分时电价还是分时电价、电压对应等级及依据等。 (2)、物业公司向电力公司结算电费1-3月电费发票,至少要有月份、数量、单价等信息。若数量和电价涉及宸光名邸多个地块、多栋建筑、多种业态汇总的,应提供拆分、分摊明细及计算过程、备注解释数据代表意义,直至清晰可证万科宸光名邸4号地块2栋用电量、电价、电费。 2、明确该商铺用电性质及电价的计价依据、标准,比如属于居民户还是商业用电户,单一制还是两部制、非分时电价还是分时电价、电压等级的划分标准及依据?0.92元的电价明显超过国家电网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1-3月非分时电价表中对应用电性质电价,其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分摊、计算错误?是否存在较公共区域或物业用电摊入商铺? 3、提供与电力公司签订的转供电合同。 二、要求成都万科物业有限公司宸光名邸项目书面同意且积极配合电力公司对该商铺所在地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前现场勘察和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