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在鞍山万科金域国际购买一套房子。是在鞍山铁西区房交会期间。房产证拿到手之后,在房交会返税期间,去办理返税优惠。被告知,我所购买的房子并未上报,无法享受到房交会政策的优惠。 房子是万科的顶账房,开发商顶给包工程的。 一手房。 但是买房子的过程中,合同的甲方乙方,是我和万科售楼处。而且我是全款一次性付清,通过售楼处的账户进行的交易。 当得知无法享受到房交会优惠政策的时候,我去万科售楼处进行询问。被告知,应该去找卖我房子的那个包工程的人。我又去找卖家,卖家说是万科售楼处的原因。拖到现在,我得到的就是这样的答复。我把这个情况反映给沈阳万科集团。告知24小时内有专人给我处理,已经过了24小时,依然没有得到答复。 购房合同,甲乙双方是我和万科。购房款,我是一次性付清给万科售楼处。我不知道为什么享受不到房交会优惠政策,这种结果需要我来承担。希望万科有关领导,可以正面的给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