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就可以办完结的事,成都万科居然拖延两个月还遥遥无期,这是什么工作态度? 10月21日,我在成都万科天荟交购房诚意金2万元,准备22日参加摇号选房。22日电话联系销售人员何洋告知其我决定不买了,故未去参加摇号。何说没有关系,叫我到售楼处与他联系办理退款手续。我10月24日到售楼处办理了的退款手续。但等了很久未见退款,多次联系万科方,解释的理由不充分,最后一次理由终于貌似充分了:付款持卡人和买房人身份证不一致。拖了两个月,即使不一致,只要没有买房,你万科就无任何理由长期截留客户的款项,就有充足的法理把客户的钱原卡退回啊,留到万科账户干什么,有什么意义? 后又专门补交说明:付款人为买房登记人的直系亲属。这次何说财务几天前已经收到全部所需要的资料,但要重新审一次流程,很快就退款。何强在微信里叫我放心,说:金姐,30日内钱绝对会到账。(所有承诺都有微信为证) 但是又过了30个工作日,依然未到账。绝对不是在批评销售人员何洋,估计他已经尽力,但公司的财务方或主管退款方绝对该负主要责任。今后谁还敢交诚意金(姑且不说成都多次明文规定:禁止开发商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诚意金) |
板凳
shilunxiong
2018-01-07 12: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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