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函 广州市万融房地产有限公司: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万科峯境413号(101、201房)与万科峯境415号(101房)商铺是本人向贵司购买的,自2016年3月万科峯境413号(101、201房)与415号(101房)商铺交付以来,一直到现在将近两年的时间,商铺车位还未能落实到位,详细说明如下: 一、本人在意向购买商铺时,贵司是承诺在商铺外面空地上配套5个专用车位的(合同清楚条款),这也是吸引我最终购买商铺的重要原因之一。但现在5个专用停车位一直没有划线管理,后来直接封死路口,根本没有了5个专用车位。这不但影响本人商铺承租公司的使用,更加影响该公司的门店形象。本人多次跟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却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复。 二、本人认为,本人当时购买贵司的商铺,是基于对“万科”品牌的认可,对于贵司作为万科集团直属的大公司的认可,但令本人震惊的是,本人花二千多万向贵司购买的商铺,因车位问题,包括还有漏水问题使商铺一直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巨大经济损失,本人的合法权益一直得不到保障。 三、请不要再搪塞业主了!上次说好的一定会回复呢?都是我打电话过去,一个部门推到一个部门。难道你就打算一直这样拖下去了吗?!本人在这里郑重提醒:希望贵司恪守商业诚信,在一周之内能我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不然我真的只能寻求媒体的力量了!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