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西安万科公司公然违反国家政策,拒绝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2017年12月15日万科城市之光南区6号楼、10号楼开盘,置业顾问以及项目相关负责人拒绝市民使用公积金购房,说只能商业贷款,不能公积金贷款购房。而在购房者在房审、银行面签、交首付、草签合同(购房者签的都是空白合同,说是后期套打)之后的2018年1月8日西安公积金中心网站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项目又出现了城市之光南区项目6号楼、10号楼,我们消费者再次和开发商协商将还款方式改为公积金支持时依旧被开发商拒绝。请问这是不是一种表面上响应国家支持公积金贷款支付的政策,却实际又拒绝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是一种欺诈消费者、对国家政策阳奉阴违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