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民和巷三期合同,签约时交房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一共三期告知函延期,告知函最终延期至2018年7月14日。根据第三次告知函通知已经详询了环保局等询问:1、根据文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秋冬综合治理行动》,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市内各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凉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但房屋内部装修并未受限制。 关于延期日期的装修工作,并不包含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秋冬综合治理行动》,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法律咨询该部分不属于不可抗力免责的范围,不能以不可抗力原因免责。 作为业主有知情权,要求对项目进度进行查验,并希望得到合理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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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天津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8-02-27 1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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