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清清楚楚,你M想怎么收就怎么收! 根据武介房字135号文件,有如下明确规定: 公共配套车库车位,小车停车费应为60~80元/月.辆;大车应为100~120元/月.辆; 机动临时停车位,白天半小时以上2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4元,晚上(19:00-7:00)半小时以上3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6元。 以上价格上浮不得超过20%。 而万科及万科金色城市物业,将该规定断章取义,故意模糊公共配套车库车位和机动临时停车位的概念,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胡乱收取业主停车费,也就是说,故意将业主当成临时过客,只按机动临时停车位部分收取停车费,使业主们无权办理包月停车卡,无权享受公共配套车位的服务,这一侵权行为让业主们有冤无处诉。。。。 |
板凳
武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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