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万科地产违反合同,妄意侵犯一楼业主权益,带来安全隐患! 万科集团总部: 我们是青岛万科生态城熙景1#、2#、3#、4#、6#、7#、8#、9#一楼业主,于2015年9月购得万科生态城二期熙景房产。购房时售楼人员及项目沙盘明确表示我们所购得的一楼房产附赠庭院,且购房时比其他楼层同等户型、面积的房产总价多付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现已交付近一年时间。 购房时我们与青岛万科地产签订《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附赠的庭院/露台/地下室,该面积未计入本合同项下商品房计价面积,买受人在使用时不得改变其用途,应遵守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但设计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露台除外。设计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庭院、露台和地下室,归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专有庭院、露台和地下室的买受人自行负责上述庭院、露台、地下室的维修维护,费用由其自行承担。”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从此条款中可以看出,庭院为买房时附赠面积, 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庭院与我们所购得的商品房直接连通,我们依法、按合同享有无可争议的专属使用权。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6.jpg 2017年9月底楼盘交房,万科地产已按照约定的承诺建成庭院,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且我们的房屋阳台是通往庭院的唯一通道,庭院已属于我们一楼业主的专用庭院。交房后我们十分珍惜该庭院,对其进行了精心美化、维护。 今年7月,有个别邻居就一楼庭院问题进行举报,称该庭院应属公共绿地,且万一高空坠物将带来安全隐患。 从上述我们购房时所签合同看,此位邻居举报中所称庭院属公共绿地纯属无稽之谈,且高空坠物如何影响到安全不得而知。 自举报发生后,青岛万科物业竟试图与城管部门就庭院栏杆进行拆除,试问栏杆一旦拆除,我们一楼住户的阳台将暴露在公共范围之内,一旦有不法人员想乘机作案,进入我们的房屋易如反掌,我们的人身安全何以保障?此举违反物权法,违反购房合同,伤害到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因购房时我们是与青岛万科地产签订合同,此类纠纷发生后理应由万科地产出面进行协调,但举报至今,青岛万科地产一直不出面解决,我们曾试图联系地产方面,对方态度异常傲慢,对问题数次回避,且将矛盾推给业主、物业及城管。 对于此问题,我们业主方已达成统一意见:坚决不同意拆除围栏,坚决维护我们依法、按合同享有的权利。 请万科总部领导予以关注,制止万科物业的乱作为行为。督促青岛万科地产出面解决问题,与当地城管部门沟通协调,对恶意举报予以有力制止;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庭院的使用权归属,以杜绝后患,维护业主正当权益。 青岛万科生态城熙景一楼全体业主 2018年8月10日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8.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