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科相关领导:我本人本身就是万科的一名业主,今年我家儿子丁一放暑假期间,决定再以丁一的名字买一套房子,基于对于万科这个大品牌的信赖和对万科销售和售后的专业性的认可,我们一家三口就到金州万科城进行了咨询,接待我们的是万科城的一名销售季江华,季江华的热情介绍打动了我们,我们对季江华给与了百分百的信任,就决定成交,然而在签协议的整个流程中,季江华从未对关于定金一万元的返还问题做明确告知义务,也从未对买房人丁一的母亲孙占秀的“辅助还款”做出说明,仅仅是在签协议的时候指着签字处催促我们签字,使得整个签协议的过程仅仅用时1分钟。这些在销售的整个流程中未作明确告知义务的行为也为后来的定金返还埋下了隐患。后期因为丁一母亲孙占秀有一笔消费贷款的原因,使得银行未能按期放款,但这些不是我们的责任。造成现在这个局面的最大原因是销售业务季江华在整个销售过程中未对我们消费者权益的关键点做出明确告知,比如说“定金是否返还”“丁一母亲的辅助还款办理是否会对房屋交易的成交起到什么样关键的作用”,等等。。。。。我们的诉求只有一点,那就是返还我们的定金一万元,相关责任人必须对此做出道歉。 我是丁一父亲,联系电话:13614115166 说明一点:请给我致电,不要给孩子母亲致电了,孩子母亲已经因为这件事病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