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5/23发帖,反映的消防通道被霸占、地面停车位不开放的两个问题。目前仍毫无反馈,毫无作为!!!不是上门一次说不行就再也没有下文,石沉大海了! 关于消防通道 1. 之前帖子的规划图片已经很清楚了,物业和地产却说是教育局要这块地给幼儿园用,我想反问物业和地产:如果有人占用你家的院子你会不理不睬吗? 更何况是关乎全体业主的安全??? 2. 我们的消防通道为什么要在幼儿园里?还要被幼儿园设门锁上?不是地产找了个消防车走一走就没问题了! 3.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要求:消防车道距外墙至少达到3.5m宽,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关于地面车位 1.物业坚决不开放地面车位,本来就不属于物业的地面车位凭什么不给租;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3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3.物业请搞清楚自己的身份,车位只是广大业主给你的管理权,只是服务人员,哪来的权利不开放出租? 我还没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地面车位的问题,反到被反咬了一口,我想问一问,物业哪来的勇气给我发什么律师通知函的! 物业的服务一文不值,还好意思要钱?从不改善自己的业务水平,收物业费倒是训练有素,电话上门不断! 09年成为万科魅力一期的业主,一直对万科物业非常认可!自从住到四期,感觉我住的是假万科,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请自身找原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处理问题的能力,反馈要及时!物业费自然不用催! 望万科的领导给予重视,对万科城市花园四期的物业服务做个调查,不能被万科城市花园四期砸了万科的招牌! |
板凳
zft5200
2018-10-11 08: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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