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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地产
10月1日后,开放万科金色梦想车库。
hubaxu 2018-09-26 15:34:08 扫码看帖   1 1011
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其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 住宅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出租;车位、车库出售或者出租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不得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未依法协商议价,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将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出租,或者车位、车库出售、出租未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同时,对于停车费实施政府指导价收费。


第八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管理。
  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对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制定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标准,经法定程序征求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五年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

万科金梦一期车库不给月保的行为,违反了以上条款。10月1日后请万科金色梦想物业开放车库,提供月保!按照政府指导价,不得随意提高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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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8-09-27 13:54:47
尊敬的“hubaxu”业主: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司已收悉,由此给您带来的困扰,我司深感歉意。物业服务中心已在努力协调一期剩余车位问题,尽快恢复月保服务,方便有月租需求的业主。如日后有其他意见及建议,欢迎联系您的楼栋管家小柴胡:13802770375、万科物业服务热线400951515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顺祝您生活愉快。
金色梦想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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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a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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