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于今年8月份9日在大连万科樱花园二期(万科新里程)看中一套房子,当时接待我们的置业顾问为孙琦,当时置业顾问说我们看中的户型所剩较少,而且由于我在外地出差,无法实地看房,建议交10000元人民币定金,由于涉及钱财问题,我和我女朋友多次与孙琦确认,孙琦承诺如有不可抗因素,如无法办理购房资格证,征信有问题等,定金可退。8月末我出差结束回到大连后到万科樱花园二期售楼处签订认购合同,签订之前再次与孙琦确认如有征信等问题,定金可退,后来贵司与银行确认贷款事宜时,发现我女朋友助学贷款有逾期,无法办理贷款。9月份与贵司万科樱花园二期销售经理戈弋协商退定金事宜,戈弋不承认置业顾问孙琦的承诺,同时要求我们与置业顾问自行协商解决,后经了解,置业顾问孙琦已从贵司离职。戈弋与孙琦的做法有欺骗消费者之嫌,有损万科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因为我们多次反复与孙琦确认遇不可抗因素定金可退,现在出现征信问题,又被告知不能退,如果万科置业顾问的说的话都不可信,那我们真不知道可以相信谁了,最令人伤心的是万科销售经理戈弋居然让我们与已经从万科离职的置业顾问私下协商,明显是推卸责任的做法,不符合万科在消费者心中可以完全信赖的形象,而且我们也是大学刚毕业,10000元对我们来说也是不小的数目,还请万科各位领导能够站在我们的角度考虑,合理处理此事,由衷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