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了解一下贵司收取每月40元/月电动车管理费是否符合规定。现在的情况是:对于这个收费我们大部分业主都是不满意的,这也是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收费。40元/月的管理费既不包含保管,也不包含充电,与此同时就目前的非机动车位数量还远低于原有规划非机动车位数量,不能满足小区业主停放和充电需要,导致现在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争抢充电位的情况,典型的高收费低服务啊。目前非机动车位场地全部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公摊(架空层,地面停车位,地面部分道路改造,部分小区绿化改造的场地),贵公司何德何能拿着业主的地盘敛财,却没有给业主提供对等的服务。因此,贵公司扪心自问一下这样的收费真的合理吗?**总书记说过:“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你们现在是在逆潮流而行,吸老百姓的血啊!关乎民生的收费希望能够更多的考虑社会底层的平民百姓啊!希望贵公司能听得进我们的意见:1,降低电车管理费,月票10元较为合理(能保证贵司对小区电车管理的质量);2,加强道路管理,保证安全,有条件的露天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