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slt_35400460753 于 2018-11-19 16:29 编辑 万科米酷的销售中心和物业公司,将A4、A5栋业主的信息提供给各家银行、家装公司。 泄露信息包括: 姓名、手机号码、房号、合同约定的收房时间等。 本人于今年8月起,陆续收到多通家装公司、银行的推销电话,一天多通,已严重干扰正常生活和工作。 经与邻居了解,本人的情况并非个例。 仅A4、A5栋业主已超过200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上,万科销售中心和物业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本人于8月曾拨打万科物业的电话进行投诉。无果。今日下午再次拨打万科服务监督平台的投诉电话,话务员了解事情后推诿该业务是万科物业的问题,并要求我拨打万科物业的客服电话。 诉求: 请万科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