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鹭郡东15幢1单元401 的业主,我的房子于2010年刚装修完毕,由于房子楼上正好是501的公共露台部分,因此当时在装修前,我们特地在露台上做过防水测试,结果出现两处漏水,后来物业修葺,确认不漏完毕后才开始装修。现在楼上业主开始装修,但业主要拆除露台的栏杆,并要向外扩展,就是要把护拦重装,由于护拦安装必须深入,因此势必要挖开地面,因此此举有极大可能会造成我家的屋顶漏水,并且露台为公共设施,业主无权私自移动,物业在我方多次反对之下,居然只出示一张温馨提示算数,这种做法是对业主的极不负责!如果我家一旦漏水,物业亦难辞其咎!而且楼上业主为了扩大使用面积,危害楼下业主居住安全,万科物业居然无视规定,还妄想以一张温馨提示来推卸责任,此举实在让人气愤!露台不得私自改动是公开的规定,物业岂可坐视不理!如果来日有业主要敲掉承重墙,是否物业也能默许呢? 希望万科物业能及时阻止不良装修,如果依旧阻塞推搪,那么作为业主,我也不会善罢甘休,必定维权到底!届时,万科物业的社会形象必将大受影响!希望万科物业不要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
地板
brightsand
2012-12-27 09:57:33
|
5#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2-12-27 16:36:44
|
6#
peanut
2012-12-28 13:0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