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申请贷款押金退还,金额2万元,2019年1月2日,在几次对客服的追问下得知,退押金被拒,理由是未及时办理贷款。中间几个月的时间,无人告知原销售顾问离职后工作交接对象,也无人告知押金退还进度。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我们始终保持积极配合的心态,只要银行有了通知,立马办理了贷款。贷款过程是,先是安排了建设银行,说我们的情况要4成首付,我们不想,在与万科沟通后改为工商银行,此时恰逢后一批次客户办理贷款,给我们排了较为后面,但一接到银行的通知后前往现场办理了贷款,而且资料一次性提供齐全,因为早早就准备好了。未了更快第获得贷款审批,还将组合贷款方式改为了纯商贷。整个贷款办理过程中我们没有任何的推脱和延迟。上述情况可向我们的原销售顾问和银行了解。所以因上述原因,不退还我们贷款押金,对我们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公平的。这样的处理结果我们不接受!请尽快退还我们2万元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