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乐园在前期的规划中并不存在,不管万科如何狡辩也无法抹杀这一点。建成以后损害的确实二期中庭周边环绕的所有大楼业主的安宁。周边大楼至少有5、6栋。目前交了房的只有3栋,大部分业主尚未入住。因为噪音扰民这个问题受害的至少是几千户家庭。后期入住以后,业主质疑的声音将越来越强烈。现在儿童乐园的设施也适合3-6岁这个年龄阶段的幼儿。这个阶段的幼儿数量远远比不上受害的业主人数或者户数。为了少数人的快乐,牺牲大部分业主的安宁,不可取。将少数人的快乐建立在多数人的痛苦上面。这种做法不可取。换做谁都不会同意。因为幼儿无知,无法控制叫喊、哭闹,跟别提控制音量了,这给周边居民带来了多大的痛苦?一家养孩子,全体华府二期业主都要付出代价,跟着受罪吗?而且这个代价是在二期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开发商自作主张造成的。解铃还需系铃人。开发商有义务而且必须为业主解决问题。这些设施才建了一个月就被幼儿用石头损坏了。是不是这个维修的钱还要我们业主给?一家带孩子几千人受罪?每个月给儿童乐园支出一大笔维修费用?反正不拆除幼儿设施,这个维修基金的钱我带头不出,以后一切费用都别想我出钱。你换成成人的健身器材都行,别当我们业主当托儿所的保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