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在网签之前,地产开发商给我们许多份要签字的资料,其中包括一份优惠申请书,大概内容为我方办理公积金贷款,需30天内将贷款打至开发商指定账户,并交纳10000元保证金,基于以上,可申请优惠1000元,如果超期则不放弃保证金。我了解到银行贷款的客户只是让准备好申请的资料,并没有指定期限打款。这是否属于歧视公积金贷款消费者,而故意刁难。 客观事实:我方贷款为公积金贷款,从接到通知起,一直在积极办理,但太原市个公积金中心预约排队人数较多,并且公积金贷款程序复杂,且我方为异地贷款。问询过公积金贷款中心分理处后,选择人数相对较少的城南分理处,但仍然要一步一步等待。 优惠申请书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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