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期业主,于17年1月购买万科房产,2月介绍亲戚购买同楼座1703房产,当时置业顾问说有老带新奖励1000元物业费,并现场填写资料、拍照提交。出于对万科的信任,之后没有急于要凭证,以为交房的时候会自动转到物业抵扣物业费。现在二期交房,物业说要业主自己去要,原来的置业顾问黄国栋已经离职,接手的现职业顾问刘言慷一句查不到信息,就不再给处理,让他找负责人来处理也不予理睬。物业说一期业主提交的奖励地产还没兑现,现在我了解的二期业主老带新奖励没给单据的不止我们一家。万科销售这是要抵赖不兑现当时的承诺吗?关于此事我之前投诉过,一个负责售后的人员给我回过电话,说会反应,之后就没有下文。如果青岛万科解决不了此时,我们会联合相关业主向万科总部投诉,也会通过其他途径维权,希望万科相关人员尽快给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