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万科集团高层管理人员: 您好,我是天津万科地产的老业主,我的亲戚、朋友的物业也都在万科,我们曾经喜爱万科优秀的物业管理,曾经处处传扬万科物业的细致入微,曾经主动协调业主与物业的争议,曾经冬夜慰问坚守岗位的物业安保人员,曾经用锦旗来肯定万科物业公司的管理及服务...... 我在2009年4月25日与万科集团旗下的天津中天万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万科假日润园地下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并付款生效。其中第十条规定,本车位仅供本社区业主停车使用,乙方不得将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出借给本社区业主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2013年6月份,我计划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社区业主,但社区物业公司告知,车位使用权不可转让!理由1,物业与车位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中规定车位使用权不可转让、出租、出借;2,微机系统用户名不可更改;3,地产公司不同意过户更名。 由以上3个理由所产生的质疑,1,经过咨询律师得知,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是服务合同,物业无权干涉业主物权的有条件转移。2,如真是微机系统问题,导致无法更名,业主只有替万科集团遗憾。3,针对地产公司不同意过户更名的理由,我至今无法与地产公司联络上,位于万科朗润园的地产销售公司人员告诉我,现在只用邮件与地产公司联络,没有任何的联络电话,因为她是新入职的员工,也不知道地产公司的地址。 我曾经多次打过万科集团4008000002的热线,均被告知目前热线只有协调权利。曾经多次要求热线按照投诉来受理,很遗憾,至今本人未收到任何回复。 盼望万科集团在百忙之中给予书面回复,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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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weiny
2013-07-15 19:19:26 感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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