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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存在问题未进行整,便直接寄送催收函,推卸责任!
tslt_48726652265
2019-01-18 12: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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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
本人收房于2019年1月1日进行收房,收房时发现多处问题,因此不予签收,工程师告知7日内完成整改,而截止于2019年1月18日(即为目前投诉时间)仍未见通知再次进行验收,却收到交付催收函,此行为极其荒谬,未整改一纸催收函将责任全部推给业主!期间多次催促贵单位抓紧时间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一直拖延至现在,目前本人已回家,未按约定日期整改到位,拖延至今,路途遥远春节前将不予验收,全为贵公司处事效率低所致,期间至春节后收房的物业管理费将不予缴纳!将由贵公司全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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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佛山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9-01-18 20:19:35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司已收悉,为了更好的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您可拨打万科客户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我们愿意聆听客户的宝贵意见,不断提升服务品质,顺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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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lt_4872665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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