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万科公司您好,我是西安市万科翡翠天誉的业主。2018年7月万科翡翠第一期集中交付,7月1日在收房时因发现房屋存在很多问题,故没有收房。负责验收房屋的第三方公司将所有问题反馈给在场的万科地产保修办人员,请保修办尽快维修以便本人尽快收房装修。但是中间由于种种原因,房屋维修进度极其缓慢,有几个月里根本没有进展。在201811月10日,本人又请第三方公司查验房屋,任然存在严重问题,仍不能收房。2019年1月27日,本人再次查看房屋情况,发现保修办基本维修完毕。故本人于2019年1月30日收房。 收房后,万科物业要求我从2018年7月开始缴纳物业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延期交付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承担。请贵公司联系万科翡翠天誉的物业万科物业公司妥善解决本人的物业费问题。 请贵公司及时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