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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地产
物业管理费
tslt_39679487733 2019-02-14 13:02:10 扫码看帖   1 916
房子19年2月13日办理的交付手续,物业管理费强制扣除了1月-2月的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公司的这个做法本人不能接受,现要求退还1月-2月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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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东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9-02-14 13:51:24
您好!您的意见已转给相关部门,将有专人与您进行持续跟进,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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