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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拆除样板房
tslt_21184028515
2019-03-14 16: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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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办法》。《办法》规定,开发商预售全装修商品房,应提供交付样板房,且保留时间自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或者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办法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问题:海上明月2018年12月28日预交付,但在此之前样板房已经拆除,试问是否侵犯广大消费者权益???更何况二期海上澜庭还未交付,样板房何处去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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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9-03-15 15:03:51
【tslt_21184028515】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我们都会逐一进行记录与跟进,如有疑问,请拨打杭州万科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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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lt_2118402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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