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服务监督平台  
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
杭州 地产
违规拆除样板房
tslt_21184028515 2019-03-14 16:05:39 扫码看帖   1 1099
1.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办法》。《办法》规定,开发商预售全装修商品房,应提供交付样板房,且保留时间自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或者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办法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问题:海上明月2018年12月28日预交付,但在此之前样板房已经拆除,试问是否侵犯广大消费者权益???更何况二期海上澜庭还未交付,样板房何处去寻????

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本帖
1 回复
沙发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9-03-15 15:03:51
【tslt_21184028515】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我们都会逐一进行记录与跟进,如有疑问,请拨打杭州万科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00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tslt_21184028515
  • 用户组: 普通用户
  • 最后登录时间: 2019-9-2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Copyright©2010-2017 万科VANKE 版权所有
扫一扫 ,手机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