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三水魅力之城认购了房子,交了 2万元的定金,诚心买房,由于销售急急忙忙告知要快点下订金,房子只剩2.3套了,签认购书的时候也写明了是订金,订金在国家法律上也是可以退的,销售也告知不想买到时可以退,之后也签了一些文件,后来和家人商量了,也拿不出这笔首期款,要求退回2万元,销售以各种签了协议的理由拒绝退还, 说自己没有这个权利,万科是房地产行业的领军者,我不相信会为了2万元来这样骗取客人的信任,不要让我们消费者失去信心!如果魅力之城坚决不退回我的辛苦钱,我会一直投诉上去,通过网上、政府部门、甚至拉横幅各种渠道拿回我的定金,希望高层领导能够体谅我们的赚钱不易,退回我的2万元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