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万科新里程业主,2012年买了车位,2013年4月发现银行卡钱无故被扣费。 经过几天的确认才得知是被扣除了车位的物业管理费。 期间找物业沟通,讨个说法,物业的给了个投诉电话,说这事与他们无关(既然无关为什么要扣我的钱呢),让我们找地产中心; 而且明确给我说即使我告他们也告不倒,因为我已经签了合同,合同的某个角落写了“如果逾期不收车位,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意)”。 但是合同上也写了“甲方有义务明确告之乙方违约责任”,为什么万科不提前说明物业管理费逾期不收也要收取管理费呢?如果明确告之,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我们也不会等到现在才收车位!但是为什么不问问青红皂白就把擅自从我银行卡划扣费用呢?这不是抢劫是什么? 找物业的多方协调,无人过问,也没有可以负责的人出面给个合理合法的解释。投诉电话,每次打过去都是“已开通来电提醒功能”。 至今我的车位还没有收,请相关人员出面解决!不要再以公司流程、替人办事为借口,难道万科聘请的人员都是吃白饭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