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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地产
金润华府的贪污太严重了,万科你想继续坑爹!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修改小区规划,不但违约,也是违法的。
坑爹的开房商 2013-07-26 10:07:52 扫码看帖   4 444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发生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2003年国家七部委有关整顿全国房地产秩序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凡已确定的设计规划,如需变更,要举行有业主参加的变更听证会,而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却忽视业主的意愿,单方面变更规划,属于违约行为。

【坑爹的开房商】朋友:
    您好!就你所提出的问题,经核实三期中庭羽毛球场、活动场地等都是按照规划要求设置的,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版》,该部分面积应当计入绿地面积;就部分业主提出的改善建议,可以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提交业主委员会讨论、投票决定。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简直就是人跟狗讲话,听不懂乱吠!请你们负责点告诉我,这种对于建筑的技术性规定,跟我们绿地被擅自改动有何联系?你们偷梁换柱了!拿造绿地的钱去造了儿童乐园,之间的差价多少?回扣吃了多少?暂且不谈,这事良心去管的事情!


沙盘作为开发商向外展示的一种宣传广告,可以视作一种合同的真实存在!


如果你不能按照购买意愿来建造,就是违约!
《物权法》规定,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修改规划(还要加上规划部门的批文),二者缺一不可;
目前万科什么都没有!!!
目前没有任何一位业主授权,说明万科已经严重违反国家法律、非法违背业主意愿,非法取消水景,强行建立儿童乐园。
万科严重违反《宪法》和《物权法》的必须依法取消!



【坑爹的开房商】朋友:


    您好!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版》规定:“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为方便居民室外活动提供的大于200平方米的公共活动空间,可计入绿地面积计算”。经核实,金润华府项目内景观绿化、活动场地等设置满足规划文件要求,我司未进行过规划变更。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4008-000002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安排客户经理与你沟通。
    祝你生活愉快!


我觉得完全跟你们这些临时工讲不通道理,那就继续给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 " 当事人订立合同 ,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五条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 , 视为要约。 "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 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 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 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当事入违反的 ,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之规定。本案中 , 业主与开发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 双方的买卖行为除应受《士地法》、《房地产管理》约束外 , 还应受《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约束。开发商根据《土地法》、《城市规划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其对所取得的国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依据规划、设计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以上条款的意思,是要求你们万科整改不和服购买意愿而修改的规划,你们合适通知我们业主在小区正中间修建儿童乐园了?所有的宣传资料跟购买时口述的内容,和你们现在的施工计划完全不是一回事,你拿技术要求跟我讲实际规划,是肯定行不通的!

一旦有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根据其要约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 即构成承诺 , 宣传资料、售楼书等均构成合同的附件 , 未经买卖双方许可 , 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 , 否则 , 将对另一方造成严约 , 应承担违约责任。


希望万科明白这一点!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修改小区规划,不但违约,也是违法的。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 " 当事人订立合同 ,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五条 "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 , 视为要约。 "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 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 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 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当事入违反的 ,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之规定。本案中 , 业主与开发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 双方的买卖行为除应受《士地法》、《房地产管理》约束外 , 还应受《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约束。开发商根据《土地法》、《城市规划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其对所取得的国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依据规划、设计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如果开发商依经批准的盛世名苑小区规划总平面图 , 取得了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 , 并为了实现销售依其制作的任何宣传资料、售楼书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出要约时 ,该要约行为对开发商就具有约束力 , 一旦有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根据其要约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 即构成承诺 , 宣传资料、售楼书等均构成合同的附件 , 未经买卖双方许可 , 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 , 否则 , 将对另一方造成严约 , 应承担违约责任。


万科!改动的是视觉直观的设计规划,我们没有理由接受你设计技术管理的失误!你如果在最直接的经济范围内,修改大量经济实物!请问用意何在,莫非就是贪图便宜,然后把钱收入自己腰包!你的儿童乐园可以健在人不多的楼与楼之间的草坪植被,你把那里空起做什么?本来小区就很小,绿化草坪又不是拿给人活动的规划,你还浪费土地,擅自更改绿化植被较大的最中间,而把绿化植被成本较小的草坪留住!你不是贪污,是什么?

规划,意即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未来整套行动方案。提及规划,部分政府部门工作同志及学者都会视其为城乡建设规划,把规划与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其实,这是对规划概念以偏赅全的理解。
管理(Manage)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它包括4个含义:1.管理是为了实现组织未来目标的活动;2.管理的工作本质是协调;3.管理工作存在于组织中;4.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对人进行管理。管理就是制定,执行,检查和改进。制定就是制定计划(或规定、规范、标准、法规等);执行就是按照计划去做,即实施;检查就是将执行的过程或结果与计划进行对比,总结出经验,找出差距;改进首先是推广通过检查总结出的经验,将经验转变为长效机制或新的规定;再次是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制定纠正、预防措
不论何种文化,技术都是异曲同工的词汇。它可以指物质,如机器、硬件或器皿,但它也可以包含更广的架构,如系统、组织方法和技巧。技术它是知识进化的主体,由社会形塑或形塑社会。
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解释,万科,你拿生产技术管理规范,来说你颠倒变更规划有点不合理!小区规划是买房前的事情,你卖了房子然后又为了谋取私利串改我们应有的规划,是何等居心,是掩盖你们有些人的贪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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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
沙发
紫外线 
2013-07-26 16:24:46
不整改。决不收房,期待尽快解决
板凳
我是七七 
2013-07-31 19:06:09

支持

小区是住房,居住功能是第一位的,活动是第二位的。不能因为要活动而影响居住功能
地板
坑爹的开房商 
2013-08-08 18:46:48
怎么联系王石啊
5#
柳上飞 
2013-08-21 10:53:12

这个事情万科真的过分了

卖房子的时候说是水景,现在直接给改成个烂坝子。儿童乐园都称不上。就3个设施,大部分还是政府送的全民健身器材,省钱到家了。品质太低,还不如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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