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再次的投诉: 《由于万科朗润园二次供水系统的缺陷,导致业主损失水费》 (特殊事件报告和报销申请) 尊敬的重庆万科领导: (一)特殊事件报告 1. 朗润园2栋27-7于2011年9月交房,从未住人,也未进行过装修等。(物业证明附后,可当面提交) 2. 万科开发商延迟到2013年5月才办好及下发二次供水卡,我在6月份才去领卡,到缴费银行一查,虽然没有用水,水费竟是583元,令人十分震惊。 3. 经朗润园万科维修中心的工程师(游渝峰、张福禄)不顾酷热、不辞辛劳、十分认真负责地进行多种试验解决问题,最后发现是由于采用的这种二次供水 系统,在有其它住户用水引起水压变化时,会形成本户管内的“气泡流动效应”,使水表在其它住户用水时会产生长期慢转(实际并未用水,管道也未漏水, 水表也没有问题),经排除“流动气泡”后,问题得到解决。(的确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证明就是如此,并有多人见证。) (二)开发商在这件事上应有的责任 1. 万科开发商负有总体责任 万科开发商交房给业主,保修期内,对业主在“正常范围内”使用住房及设施的状况下,所出现的问题和损失,开发商应负总体上的责任。 这件事表明,2栋采用的二次供水系统,在业主正常使用范围内的某一种情况下,具有某种缺陷,导致在这种情况下的水表会不用水而慢转。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房间是否住人,无论业主是否开关本户总水闸,均是在“正常使用范围内”。正常的房屋,对是否开关总水闸,只有建议, 不会有硬性规定。) 2. 万科开发商也没有向业主通报如何避免这种缺陷带来损失的方法 万科应向业主明确通报:“在长期不用水时,如果不关本户总水闸,在某种情况下,会没有用水而产生水费!”,而不是通常建议的“关总水闸,防止漏水 损坏房屋”等。 3. 万科开发商负有扩大水费损失的责任 万科开发商因各种原因大大延迟了下发二次供水卡的时间,在交房20个月才发卡,致使很晚才知道水费、发现这个问题,多交了很多个月的问题水费。 (三)报销申请 1. 我6月份才领卡去第一次缴水费,共583元,收据附后。(估计下个月还要交问题水费40元,共约620元。) 2. 五月份发卡第一次的水费是494元,基于上面的申诉,请万科能批准予以报销。 3. 由于我们没接到通知,没有及时领卡,所以第一次水费后的水费及滞纳金共89元,由我们自己承担,从现在才解决问题的时间推算,估计下个月还要交 大约40元问题水费才会完结,即自己共承担第一次水费后的约130元。 (我们承担这130元是主动作的让步和表示友好,因为如果二次供水系统没有这种缺陷,或者开发商对此将影响水费作过明确公示,则无论业主什么时候去 领卡缴费,都不会产生水费,所以追根溯源,也是开发商责任引起的。) 我们相信万科开发商能以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为依据,实事求是,不会让业主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使我们保持对万科的良好印象。 敬请万科领导能予批准,不胜感谢!(由于朗润园维修中心的职权是维修,所以只能向你们反映,相信凭万科的信誉,会给予解决。) 此致 重庆万科朗润园2栋27-7业主 廖xx 2013年6月29日 (联系手机: 18725795661) 第二部分:后续处理未果,仍请万科领导给予报销解决 1. 在接到上面的投诉后,万科相关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了朗润园物业牵头予以解决。朗润园负责水务的黄锟先生不辞辛苦,联系了表厂人员到现场检测, 那人把情况带回去报告给二次供水水厂。 2. 今天二次供水公司才作终审回复:他们只管水表以前的管路,只要关了总开关,水表不再转,就一切与他们无关,总开关后面发生的事情要由 开发商负责。 如果你们开发商是与他们是这样划分的,那你们这部分供水系统在保修期的缺陷引起的问题应由你们承担解决,所以仍请 万科给予报销上面陈述的494元水费。不胜感谢! (如果不是这样划分的,那也只有你们开发商与他们去扯责任,我们业主个人是没法去扯的,我给他们东扯西扯,也扯了几天,没用,最后上面那句回复, 就把我打回来了。) (另外:朗润园物业的水务人员也说了,没有哪个单位通知过要他们关总开关(以免不用水可能要交水费)。更没有谁通知业主了。) 此致 重庆万科朗润园2栋27-7业主 廖xx 2013年8月1日 (联系手机: 18725795661) |
沙发
重庆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3-08-02 14: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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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zxc123
2013-08-10 12:15:37 万科能不能把你房了质量提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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