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收益是指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租赁等产生的收益及物业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的回收残值。 目前大部分小区中,公共收益主要包括电梯轿厢、灯箱等部位的广告收益;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馆等经营收入;推销活动进入小区所缴纳的摊位收入;人防地下室、物业管理用房出租费用;地面停车位收入等几大类。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上述情形产生的收益应归属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并且《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主对这笔费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广州金色梦想小区物业随意挥霍业主财产,不对业主公开,严重侵犯了业主权益。 现要求:1、物业对接手以上款项以来的明细账对业主公开。 2、制定财务使用条例,对今后限额以上(超过1万元)支出征求业主同意方可使用。 3、征求业主意见。,迅速立项提议对电梯加装空调,费用从上述收入中支出。 4、对上述收益使用中,存在违法违规,挪用公款问题,进行严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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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 17: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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