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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泊寓
1029房甲醛超标三倍,店方不承认超标,不就甲醛超标道歉
tslt_69878047273 2019-05-17 10:37:53 扫码看帖   6 13254
本帖最后由 tslt_69878047273 于 2019-5-17 11:19 编辑

我住在泊寓海港城店1029房,4月27入住,4月28日就投诉味道很大受不了。

我自己4月就出去住了几晚酒店,直到5月1日请了专业公司来检测甲醛以及除味。检测结果为0.353, 较国家标准0.1以下超标三倍!

和门店交涉后,地区相关负责人陈小姐,表示不承认我的甲醛检测结果,认为房间空气没有问题,拒绝赔偿我住酒店以及请甲醛检测除味的损失。

当时我和她理论,问她敢不敢请CMA检测来,如果超标就要万科道歉赔偿我全部损失以及退还全部租金押金,

陈小姐说(1)不会承认甲醛超标,只因为“我的居住体验不佳对我表示歉意”,并可以退还我截止5.19的租金和押金 (2)如果我继续要求泊寓承认甲醛超标并赔偿损失,他们连5.19前的租金和押金都不会退给我。   

我对泊寓不承认自己甲醛超标这个事实,感到很失望,没想到泊寓是第二个自如,砸万科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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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
沙发
tslt_69878047273 
2019-05-18 13:48:39
5.18补充:

我这个月在泊寓的整个体验都特别差,特别是周五5.17和区域总监陈小姐进一步沟通后体验更差了:

第一,你们的人 "出尔反尔,不守承诺",在5月9日,我和陈小姐已经达成协议,说退还我4、5月租金和押金,可以免费住到5.19。当时我想着我已经治理过一次甲醛了,初检也不是CMA报告,我就答应了。结果因为后面复检的报告还是甲醛超标,我和泊寓理论要求道歉赔偿。泊寓5.17日给我来电话,说得到公司的授权,“因为我来找泊寓索赔,之前约定的钱不退了,约定作废”

第二,侵犯我隐私权的意图: 5.17日尝试当我不在1029房的时候,进入我房间检测,。 之前一直拖拖拉拉不愿做CMA,我向集团投诉后,就说5.17当天下午2点就要来CMA检查,好像我的房间是来去自如的一样。

当时我立刻表示,“我在上班,我不同意你们进入1029房” 还回答我如果我不在的话,可以用视频给我看。——你开着视频就能擅闯我房间吗?

我当即回了句“如果你们擅自进入,我就报警”

陈小姐回复我“报警能让我满意的话,我也想选择报警”——我勒个去,有这么和客户说话的吗?

住了近一个月,吸了一堆刺鼻气味,甲醛检查2次都超标,还生了一肚子气
板凳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9-05-20 10:12:52
【tslt_69878047273】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联系,我们也会逐一进行记录与跟进,如有疑问可拨打杭州万科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002。
地板
tslt_79080548593 
2019-09-29 15:05:07
      民事起诉状
原告:我
身份证号:XXXXXXXXX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魅力之城1XXXXX
电话:139XXXXX
被告:杭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99656632N
工商注册号:330106000001008
组织机构代码:799656632
法定代表人:闫凯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蝶园8-106、108商铺
具体所涉单位:杭州魅力之城物业服务中心(不具法人资格)

诉讼请求:
1.        赔偿因被告所属员工维修质量不合格而给原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次(原告保留追偿随着事态发展,损失进一步扩大的其他不可预料的相关损失):
a.同品质强化木地板材料费15000元;
b.踢脚线更换1000元;
c.墙脚维修1000元;
d.木地板重新铺设人工费8000元;
e.洗衣机浸泡后维修费700元;
f.家具搬运、挪移费500元;
g.楼下损失赔偿费7000元;
h.更换地板期间的误工费、住宿、餐食5000元。
共计人民币叁万捌仟贰佰元整(38200元)。
2.        对被告在原告所在小区设置的员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3.        更换被告在原告所在小区所设置的所有不能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不会修管道的水电工、不会使用便携式圆盘锯的基础工、九年前当保安藐视法治精神的所谓负责人)。
4.        如果以上1、2、3条无法执行,原告主张20年内(2020年-2040年)免除向被告缴纳物业费作为经济损失补偿的合法权利。
事实和理由:
1.2019年8月10日,原告家属发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魅力之城住宅小区xxxxxxx室(以下简称:受损场所)的西北侧阳台出现水管接头脱开并漏水的问题(漏水位置在洗衣机上方10cm处的L型弯管PU接头处),原告家属关掉位于脱开弯管之前10cm处水路上的水阀切断水源后,随既用手机(号码:186xxxxx)向物业报修(证据1:电信通话记录)。
2.2019年8月11日15:00时左右,被告派遣其专业维修师傅:聂圣农(自称物业里面最精通的人员)到受损场所进行免费维修。(证据2:原告录于2019年8月15聂师傅的视频,地点:受损场所,在场人员:原告、被告员工韩跃红和聂圣农)。
3.聂师傅的维修方法根据其自述(见证据3)大概如下:在脱开的PU管子上缠绕几圈生胶带,然后将PU管和PU弯管按压套接回去(正确的安装方法应该是加热融化后连接-热熔焊接)。接着聂师傅告之原告家属:漏水水管修好了,以后不用该水龙头的时候要注意关掉水阀。聂师傅大约在15:30离开受损场所。(证据3:原告在被告杭州魅力之城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录于2019年8月25日,在场人员原告和被告员工王文锋、聂圣农)。
4.得知聂师傅说修好了的结论,原告所有家属随后外出办事,出门时间在15:35左右。(证据3:原告在被告杭州魅力之城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录于2019年8月25日,在场人员原告和被告员工王文锋、聂圣农)。
5.17:00原告家属回家,发现受损场所客厅(面积32M2)全部是积水,深度约5cm,客厅木地板全部泡在水里,洗衣机被浸泡损坏。
6.17:30左右,原告楼下邻居回家发现他的厨房、餐厅、客厅、天花板已经全部漏水。(证据4:原告楼下邻居所录于2019年8月11日)。
7.为防止继续往下渗漏,清除木地板下的积水,分别在2019年8月12日和2019年8月14日在被告的协调之下原告积极配合切开受损场所的两处木地板。(证据5:照片和视频)。
8. 受损场所木地板开始变形翘曲无法继续使用。

综上所陈述事实,证据确凿,原告认为发生此次漏水事件的责任完全在于被告玩忽职守派遣不具备职业技能的员工进行不正确的维修操作,最终导致维修质量完全不合格,因此原告主张向被告索赔一切经济损失。
同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相关诉讼费。

        此 致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盖章)
                         2019年9月29日
附:本诉状副本3份。
                                 证据1份。
5#
tslt_79080548593 
2019-09-29 15:05:44
联合起来找我啊,我已经写好起诉状了!
6#
CTL--- 
2023-01-25 13:24:37
信任一家全国知名家具公司,并信任他的理念:让家具赞美生命,所以高价在网上订了张红木椅子,发货时间等全对,到货验收时,颜色,尺寸等也全对,唯一问题是,这椅子中间有个PI股大小的洞,坐着不舒服,只能蹲着。打了客服,客服怂道:合同已注明了,按实际交付为准,就不理了,让他解释这洞是咋回事?说是技术必须,谁会买张有洞的椅子,大凡正常人都不会。提出退货吧,人影都没个。这公司牛B的就是合同厚,什么都写全了。就是不写你能不能坐,还有就是问不出他的上线管事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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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tslt_36983918888 
2023-11-07 14:52:22
tslt_79080548593 发表于 2019-9-29 15:05
民事起诉状
原告:我
身份证号:XXXXXXXXX

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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