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6月在东莞购买了万科金域华府购买的迎梓轩1号某单元某号房业主,《房屋装修委托协议》是和东莞市永铭装饰有限公司(东莞永铭)签订的,并有“东莞市新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万科是新通的股东,而且这个楼盘就是打着“万科”的牌子在卖的)房屋质量保证书。而我最近去工地以及对工人的谈话(有视频和照片为证)的了解,我的房屋不是由东莞永铭装饰的,而是“柒零装饰”公司装修的,请问为何在未经我的同意的情况下更换装修公司?打着你们“万科”品牌的监督责任在哪里? 8月15日我将上述问题发邮件给tousu@vanke.com后一个小时就给了回复,是东莞这边的一个杨先生打的电话,当然就是避重就轻,说地板是圣象厂家来人贴的,抽烟机是方太人装的(我家现在还是歪着的),我说他们避重就轻,我也举例比如我买一辆宝马的话,我关心的不是宝马的轮胎,我关心的是发动机以及其他核心部件?具体到我这个案子上面,我的房子的墙、地面防水(一开始厨房地板就冒泡,可见质量之差)以及水电之类的是原来的永铭公司做的吗?你们对于契约万科理解觉得就是废纸一张吗?你们就是这样漠视客户利益吗? 当天我再次邮件,要求:希望你们总部人员亲自调查并书面回复是否变更了装修公司?如果变更了,为何不经过我的允许? 请问,对于漠视客户利益的行为,万科你们作何解释?为何我的请求你们连理都不理? 这样的问题不小,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这是万科单方违约!!!!!!!!!!!!!!!!! 希望引起重视,不要这样漠视客户利益! |
沙发
东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3-08-21 10: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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