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二次重申我的问题,请予以明确回复: 1.我于本月收到整改完毕信息,今天去收房,虽说好有些瑕疵,但是已经可以收房了,不像之前地板未铺完,墙面第二遍未粉刷完毕,全都是补丁的状态。 2.原定2018年12月31日通知我收房,但实际状况如上描述,收房经理也自认为未能完成。到目前已经延迟交付6个月,请问凭什么物业费要从2019年2月算起?期间延迟6个月的费用如何补偿我? 物业说他们只收物业费,这些问题是地产的事,请问谁可以代表万科,给我一个回复,是需要找郁亮才能代表万科来解决吗? 顺便说一句,我已经跟其他城市的万科了解过了,延迟交付就是延迟交付,不会像成都这样,更不会把品质做的这么差。你们自己去看看所谓的塑胶跑道,我们还没跑步呢,已经开始掉渣了,不觉得惭愧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