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车位管理费的问题,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已督促成都万科与我们沟通关于赔偿或减免管理费用问题,人民网留言投诉一个多月来,我们没有接到任何万科方面的正式沟通和解决结果。事情经过:1.万科理想城二期车位销售赵国栋5月告知我们子母车位每月管理费是120,我们觉得可以负担就交了定金2000,但交金下午(未签合同)告知我们是160每月,售楼部车位分布图,均是标注同样的子母车位类型,并并不存在三种子母车型(建筑面积不同),更没有120子母车位管理费之说,我们仅咨询764(负二层),125(负一楼)两个子母车位;2.正式签订车位合同之前,与万科销售沟通,其表示说已咨询领导说这个问题没办法处理,如果你们不购买,押金也不会退,我们面临两难,难道白白损失2000定金?!同时因确有车位需求,也最终签订了车位合同,但是各个场合我们均明确表示会投诉,对这种欺骗行为霸王要求进行维权;3.以上情况并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是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和自愿平等原则的虚假宣传。成都万科一直未出面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更没有一个好的解决态度,我将继续各种渠道维护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