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佛山市里水镇万科·金域缇香原业主,于2017年付了购房首付。我是异地购房者,金域缇香是在明知我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把房卖给我的,并且收取3成大额的首付款,但是本人没有购房资格,一是社保没有到时间,二是没有贷款资格结果交了首付款近2年,我仍然没有购房资格,于是我于2019年4月19提交了退房申请,并且办理了退款手续,郑姓的销售主管答应一个月内会打回我的账户。如今一个半月过去,仍然没有得回首付。万科已经违规占用我们首付款近2年,询问该销售,但是得到的回应及其敷衍,其他很多业主也遇到相同的情况。付了首付以后,万科金域缇香工作人员在任何问题上百般推脱责任、态度冷漠,实在让我们心力交瘁。如今我万分火急要用这笔钱,只能通过各种渠道投诉或者组织同种遭遇的业主一起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