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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地产
关于幸福系电梯与楼梯不通问题的第二次谈判记录!
livelyming 2013-09-06 17:10:33 扫码看帖   12 30124
记录于此,随时关注,持续跟进,感谢业主们的团结,也感谢万科解决问题的诚意,但是诚意是要看行动和结果的,我们需要一个美好、安全的家,万科也需要真正的:让建筑赞美生命!!!
广大的业主:
        大家好,今天中午1点。我群代表与万科代表进行了关于幸福系电梯与楼梯不通问题的第二次谈判,通过我群所有业主和代表的努力。万科作出很大努力,并且进一步提出了相关的一些补救措施。   
        1、电梯双开门:将电梯北面开口并加装电梯防火卷帘,出现紧急情况下才能打开防火卷帘通过电梯到达楼梯。
        2、可视通话:在电梯前室增设可视电话,可以随时观测到现场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急救等其他措施
        3、喷铃:在电梯前室增设喷铃等消防硬件设施,出现火灾可有效制止火灾的蔓延及其危害
        4、电梯变大:一旦增设电梯双开门,需要增设安全距离以达到业主可以通过防火卷帘,故需要将原有电梯定制为大号,可方便业主搬家。
        以上为今天与万科谈判万科方面提出的4项补救措施,但是由于这些措施涉及到一些消防部门和设计院上面。因此还得需要讨论、申报、政府批准,这些措施最终能否达到并开始实施;还得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才得知,我方代表要求万科方面两个星期汇报一次解决进度。具体谈判的主要情况如上,在此再次感谢参与此次谈判的各位业主及管理员,谢谢!
      参会者:坚持、熊猫、孤傲、惠、好涩、冰冰草及其老公(万科业主)
                    万科服务经理   万科设计院主任   万科设计院成员(2名) 万科电梯负责人  万科行政部(2名) 万科记录员
                                                                                 
                                                                                                                                            西安万科金色悦城群群管理员委员会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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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回复
沙发
西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3-09-06 17:24:0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回复 1楼livelyming的帖子

尊敬的顾客朋友:
    您好!您的来帖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和我们直接联系,万科客户专线:4008000002。
    顺祝生活美满,身体康健!

西安客户关系中心
2013年9月6日
板凳
livelyming 
2013-09-10 08:53:55

最近不敢开放投诉了,是不?

业主们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时间和精力上都付出很多,就为了万科的设计缺陷;针对这次的谈判结果,万科提出的几项解决措施,还是有必要好好解读一下的。
1、电梯双开门:将电梯北面开口并加装电梯防火卷帘,出现紧急情况下才能打开防火卷帘通过电梯到达楼梯。
       紧急情况下才能打开,怎么打开?谁来打开?遇到紧急火情,卷帘门出现高温变形,打不开怎么办?哪怕不变形,高温的卷帘门,有哪个正常人能打开,我们不能等钢铁侠,打开滚烫的卷帘门吧!遇到地震,卷帘门会不会出现跟着楼梯结构的变化,出现打不开的情况?你们有相关的案例借鉴吗?做过相关的科学实验来验证码?

       钥匙谁保管呢?每位当层的业主拥有当层卷帘门的钥匙还是只能万科的物业拥有?如果只有物业有钥匙,遇到突发事件,如何能做到及时响应,那么多的住户!我们不能一一等你们来抢救吧,何况有老人和孩子,你们能一个个抱着下去?如果业主拥有钥匙,业主上班,孩子在家,孩子能够打开卷帘门吗?本来是无障碍的安全设计,现在是障碍越来越多,为一个设计缺陷,搞出这么多的障碍设计!
       如果有良好的逃生路径,等你们爬上来的时间,自己早下去了,何必在这等死?卷帘门和双开的作用也是形同虚设!
2、可视通话:在电梯前室增设可视电话,可以随时观测到现场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急救等其他措施!
       可视只是防范的手段之一,并不能本质解决什么安全问题,也不能指望其能发挥什么核心作用,只是和辅助措施!

       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是否能保证每个人(包括儿童和老人)能快速的逃离有险情的现场!今年不少地方发生了自然灾害,水灾是其中之一,人们有通讯电话,可以报警,也可以提供自己的位置,但相对洪水的迅猛,抢救时间相对更为重要,等你解救的时间,洪水可能已经淹没了很多生命;这个时刻,时间最金贵,自我解救才是简单有效的方式,而这个唯一最科学的逃生方式,被你们设计的障碍设计扼杀在摇篮里了!
3、喷铃:在电梯前室增设喷铃等消防硬件设施,出现火灾可有效制止火灾的蔓延及其危害!
       喷铃的设计是必须的,但是真的能解决问题吗?我们跑了很多地方,喷铃形同虚设,也咨询过西安消防部门的朋友,好多哪怕通过验收的消防设施,其实就是定时炸弹,关键时刻根本不顶用!要不也不会有许多火情发生时,单纯的依靠消防车,就万科这种高度的高层(33层),消防车哪怕有扑救面也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何况西安的最高消防车,十个手指都可以数过来,不同区域出现险情的情况下,怎么能保证优先来到本案;依靠外力,远远不如防患于未然!本质的解决问题才是核心!喷铃、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你们能保证每个人都会用?好多成年人都不会,何况行动不便的孩子和老人!对多数人来说最便捷的逃生通道才是必须的!
4、电梯变大:一旦增设电梯双开门,需要增设安全距离以达到业主可以通过防火卷帘,故需要将原有电梯定制为大号,可方便业主搬家。
电梯变大是必须的,在前几个帖子我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增加的卷帘门,让双开门形同虚设!什么时候开双开?什么时候开卷帘门?开了之后,电梯的前室空间符合设计规范吗?

      能做防火门吗?防火门按照平时的开启状态分为三种:一种是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自动关闭,称之为常开式防火门;一种为平时关闭状态,又人走动时,要推动门开启,人走过后在闭门器作用下自动关闭,有恢复到关闭状态,称之为活动式防火门;另外一种,平时保持关闭状态,只有通过授权的人才能通行,在紧急情况下自动释放防火门使人员通行,称之为常闭防火门。各种方案的可能性,你们怎么考虑的?又怎么推翻的,才得出这样模糊的解决方案!
       我们也咨询了,西安相关建筑设计院的工程师,也得出了此方案治标不治本的本质!安全问题不能抱侥幸心里,开玩笑说,以后来亲友来看我们得必备手机、水、食物以及手电筒等,即使不着火也怕在隔层饿一晚上、吓一晚上,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经历!关于一场生存体验的经历!
       我们要的是切实可行的方案,要有图纸,要有数据,要有准确的分析过程,实验论证的人性化,尊重生命的方案!针对儿童、老人等不同人群都能轻松理解和安全、简便使用的方案!不要形容词堆砌的方案;不要什么提高服务,及时响应等被动应急机制,因为这些本来就是必须的!何况这种解决问题的措施,在你们全国多数的楼盘,都失败了,业主们对消防连廊、对电梯和楼梯不同、对装修的维权,对服务的维权,没有一天间断过,我们拿什么来相信这种口头的承诺和服务!!!!

       何况提高服务,本来就是可耻的,只有你们很差、更差了才会想到用提高服务来解决问题;服务本来就是为业主们真心实意的服务,实打实的服务!我们花着金牌物业的钱,不是要监督你们提高服务的!你们家孩子上学,也不是用来监督学校和老师的吧?肯定是希望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并健康、积极的成长的!我们选择万科,也不是来监督万科的,而是选择你们宣传的一种幸福生活方式,现在可好了,幸福系不幸福了!!!!
       这是一场持久战,我们不会掉以轻心!此刻、将来我们定当战斗到底!除非本质的解决此问题!我们必将合理合法的誓死捍卫自己的权益!为公平与正义而战!
地板
dengchengjin 
2013-09-10 17:26:53

电梯和楼梯设计不通问题

    针对万科幸福系的电梯和楼梯设计不通问题我也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大多人认为在高层住宅设计中,电梯作为主要的垂直运输工具,电梯的设置应该做到安全、可靠、方便;电梯的安全可靠使用,就是要求在当某一台电梯发生故障或进行维修时,也有另外的电梯可供使用。现行的规范对电梯设计的规定也是如此考虑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第6.3.1条规定,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中应设消防电梯。《住宅设计规范》6.4.2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6.4.3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6.4.4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
表面上看,万科幸福系为32层一梯两户的单元楼,单元之间设置连廊似乎是为了满足规范要求。但是由于每个单元的电梯和楼梯之间的不相通问题,造成可供业主实际上能使用的电梯只有本单元的一部而已,从而实质上违反了上述有关规范规定,造成设计质量问题。
从上分析可知,万科电梯和楼梯不相通的设计问题已经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而万科现在能提供的解决方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5#
金色悦城问题 
2013-09-25 10:58:26
记录于此,随时关注,持续跟进,感谢业主们的团结,也感谢万科解决问题的诚意,但是诚意是要看行动和结果的,我们需要一个美好、安全的家,万科也需要真正的:让建筑赞美生命!!!
广大的业主:
        大家好,今天中午1点。我群代表与万科代表进行了关于幸福系电梯与楼梯不通问题的第二次谈判,通过我群所有业主和代表的努力。万科作出很大努力,并且进一步提出了相关的一些补救措施。   
      
livelyming 发表于 2013/9/6 17:10:33

这位朋友您好,就这个电梯间的问题,我也请教了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专家,专家在看了平面图也发表了看法,现我把专家的意见复述如下,不一定是他的原话,但意思应该是一致的,敬请参考:
    ·原设计是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也是最终能通过验收的。规范要求楼梯间与电梯间要有防火隔离。
    ·这种1户2门的设计,是在比较高档的社区里面常见的,目的是为了主仆流线分离(主人从正门出入,保姆从侧门出入厨房)。
    ·目前建筑木已成舟不宜做改动了,改动后的设计不一定能通过验收,再则看了你上述的4点补救方案,除了增加购房成本外,没有任何益处;到时候也不会通过验收。
你的4点补救方案中,电梯双开门,可视通话,喷淋,说点不好听的话,就是画蛇添足,聋子的耳朵--摆设。
电梯双开门,北边的们并不是常用门,而是防火门,平时是不能开的。那样和原设计有什么区别?如果设计成常开的,肯定不符合规范,不能通过验收。
电梯变大,更不可行了,现在建筑已经建成至少10来层了,不能拆掉重建吧?那样更有安全隐患。


所以综上所述,你上述的4点补救方案,除了增加购房成本外,没有任何益处;到时候也不会通过验收。
到时候让大家补交购房款,换来一些没用处的摆设和无限的安全隐患你愿意吗?如果发生火灾,受损失的是大家.

6#
livelyming 
2013-09-26 16:46:20
回复 5楼金色悦城问题的帖子

补救措施是万科提的,并非业主们提出;在本贴的解读中也得出了和你一样的结论!持续跟进!
7#
金色悦城问题 
2013-09-26 17:09:15
回复 5楼金色悦城问题的帖子

补救措施是万科提的,并非业主们提出;在本贴的解读中也得出了和你一样的结论!持续跟进!
livelyming 发表于 2013/9/26 16:46:20

设计图纸是经过层层验收后才能施工的。也不知道有关部门怎么验收审核的。
目前这个结局最好是不要补救了,因为会增加新的隐患,用10个错误去弥补1个漏洞,会越补越糟糕。因为建筑已经成型了,地基,墙体都不能再做改动,否则受力点都会改变;要改动结构的话,必须重新设计图纸,重新审核,重新施工,但这也是不可能的。
我觉得任何的补救措施都是隔靴搔痒。没有实际意义,只能增加购房成本,花钱买一堆无用的摆设。万科的措施也只是敷衍,这算是客气的了,他们完全可以态度傲慢点,说图纸已经通过审核验收,符合相关规范。
只能退房,或让万科半价处理吧。
8#
livelyming 
2013-09-27 09:40:04
回复 7楼金色悦城问题的帖子

说的正是!
9#
dengchengjin 
2013-10-17 17:14:37

各类条文均可以说明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

回复 7楼金色悦城问题的帖子

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第6.3.1条规定,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中应设消防电梯。
2、GB50096-2003《住宅设计规范》4.1.7规定: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4.1.8规定: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
条文解释4.1.8在塔式或通廊式住宅中,电梯容易成组集中布置,但在单元式住宅中,往往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因此必须在适当层数之间用联系廊联通,便于相互交替使用,并能减少服务人员。
3、最新颁布的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6.4.2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6.4.3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6.4.4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
条文解释:6.4.2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主要考虑到其中的一台电梯进行维修时,居民可通过另一部电梯通行。住宅要适应多种功能需要,因此,电梯的设置除考虑日常人流垂直交通需要外,还要考虑保障病人安全、能满足紧急运送病人的担架乃至较大型家具等需要。6.4.3、6.4.4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个住宅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在电梯维修期间,会给居民带来极大不便,只能通过联系廊或屋顶连通的方式从其他单元的电梯通行。当一栋楼只有一部能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其他单元只能通过联系廊到达这电梯运输担架。在两个住宅单元之间设置联系廊并非推荐做法,只是一种过渡做法。在实际操作中,联系廊的设计会带来视线干扰、安全防范、使部分居室厨房失去自然通风和直接采光等问题,此种设置电梯的方法虽较经济,但属低水平。所以,理想的方案是设置两台电梯,且其中一台可以容纳担架。
4、住建部根据上述的规范编写有关电梯设计原则《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03)中9.1.4条第二款对电梯的配置则规定:“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每栋建筑物或每个服务区,乘客电梯不应少于两台(7至11层住宅可设一台),以备高峰客流或轮流检修的需要。两台宜并排布置,以利群控及故障时互救。”
10#
dengchengjin 
2013-10-17 17:39:28

已经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标准,造成质量问题

回复 7楼金色悦城问题的帖子

已经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标准,造成质量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就应该由开发商负责修改,以满足规范要求安全可靠的使用,怎么可能在由业主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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