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魅力之城4期2栋业主。去年8月购买的人防车位,一直没使用,且按合同交付时间8.31日后,车位还是长期被占用。 今年9月要正式使用时,物业告知之前的车位管理费用要补缴,并说合同上有。 我立刻把合同拿给物业前台,让其找到是那条,很遗憾翻了半天也没翻到。 1.投诉万科物业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我每次缴纳物管费的时候,没通知也没扣除车位管理费,而现在来要求补缴,的不规范管理行为。并不给开卡,严重影响我车辆进出。 2.投诉万科地产在人防车位销售合同中,不对车位管理费用缴纳时间、方式等明确约定。 并在所谓的8.31日交付后,车位依然长期被他人占用。 并到目前为止,没开车位销售的发票。 我的投诉主张: 1. 物管尽快开卡,不能影响我车辆进出。开卡之日起,开始计算车位管理费用。 前期有争议部分,请物管与地产协商后再与我联系处理。 2. 地产请尽快联系我开具车位销售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