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阳B的公共走廊改为什么中心盈利,必须有全体业主授权书和政府书面批文。 一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必须首先经过城花3000多户业主投票,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万科地产、或万科物业同意是无效的,阳B的全体业主同意也是无效的,这是城花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不是地产、物业或阳B的业主的私产;是必须经过超过城花3000多户业主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二是同时必须有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的正式批文。建设局、规划局单方面同意也是非法的,是是知法犯法;他们必须在城花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后才能再决定给不给批文。 还有,什么老中心是政府出钱到企业那里去买服务,但政府出钱要给谁做即政府花钱在哪个单位企业手里买这个服务,是可以选择的。如果政府真的愿意出钱在万科手里买这个服务,那万科收了钱就该付出,就该万科出钱去买或者租场地,就该万科出钱(因为这个钱政府给了万科的),所以万科不能再去打全体业主公产的主意了,即万科只收钱,而自己却不付出;让全体业主付出(即让全体业主出场地)。业主不是红十字会,没有这个业务,哪怕业主都想做善事。善事不是这样违法和欺骗的方式来做的。 万科员工说来道歉,说道歉下面装修打扰大家了,我很感动的,但是最后居然发现目的不是这个,是要套用全体业主的走廊去赚钱!!! |
沙发
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3-09-13 15: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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