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时被销售人员忽悠,诱导我刷了4万块,所谓的阳台改造费,当时销售说,在政府报建的时候是只有2个房间,2个阳台,现在把其中一个阳台改为房间,需要收取4万块阳台改造费。并不告诉我,这4万块是不能算计合同总价,也不能开发票,后来经过了解是,销售自己为了要提成,所以要业主自己支付四万块。首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忽悠我刷了4万块所谓提成。第二,提成是卖价支付,不可能要卖家支付,第三,这笔费用不能计入购房合同和开发票,所以这是违法的,现在我要求退回我四万,销售人员:谭汝彬,电话18128787370.,事发地址:高明西江悦销售大厅,发生时间:2017年11月30号。在诱导我刷卡过程,不断的更换刷卡机,说信号不好,要换刷卡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