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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万科城润园逾期交房、无理收费-第三次
tslt_39618121023 2019-08-12 09:14:35 扫码看帖   1 740
提交投诉两周了。至今未收到任何答复,何来万科服务平台所谓“专人跟进处理”??西安万科,言而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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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投诉:

我是西安万科城润园3号楼的“准”业主(截止目前尚未拿到房屋钥匙)。于2017年6月4日年签订的购房合同,合同2019年6月30日前交付。
问题:
2019年7月1日,按万科城润园房屋交付通知书约定时间地点前往办理集中验房,但在验房过程发现:(1)厨房下水PVC管断裂,导致地面跑漏水;(3)客厅地面不平,导致阳台及入户门口木地板踩陷。 万科城润园第一次承诺:尽快修复,另约时间验房交付。
2019年7月14日,按照电话通知约定时间第二次赴万科城润园办理验房交付手续,但上述两个问题都没有解决。万科城润园继续承诺:尽快修复,另约时间验房交付。
2019年7月27日,按照电话通知约定时间第三次赴万科城润园办理验房交付手续,上述两个问题基本解决,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被告知:必须全额补交7月份物业费,方可办理交付手续。万科城润园主张:2019年7月1日,该房屋就达到了交付标准,所以此次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必须补交7月份物业费。

业主诉求:
1、物业费应从买受人办妥房屋交接手续,签署房屋交接单,拿到房屋钥匙之日起核算收取。
2、万科城润园应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为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水、电设施安装到位,在交付之日正常使用;(2)电梯在房屋交付之日达到使用条件;(3)供暖设施安装到位,在交付之后第二个采暖期正常使用;(4)天然气设施达到线路铺设完毕状态。"。业主认为该房屋7月27日之前并未达到“水、电设施安装到位,在交付之日正常使用“的标准。
3、万科城润园应正面答复上述问题,尽快交付业主所购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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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西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9-08-13 09:03:42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您在投诉论坛发布的帖子我们已经收到。我司已安排专人跟进处理。
如您还有其他意见和建议,欢迎您致电万科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直接与我们联系。
西安万科 精益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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