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嘉副总裁: 您好,我是购买了佛山万科金色里程小区的一期7座104业主,当时购买时销售告知购买该单元可赠送面积约为10平方的花园使用权且户内与户外花园有80CM的高差,允许业主自行围起花园,并有样板房围起的花园作展示。后于收楼时,一众业主发现一楼并没有当时承诺的赠送花园,鉴于业主手上有相关图片、对话及语音证据可证明贵司的虚假宣传行为,我们很是气愤。 与此同时,我们一楼业主多次与物业协商,希望贵司能兑现销售时的承诺。但物业公司一直踢皮球,销售人员不见踪影。这不是一个销售人员欺骗单个业主的个人行为,而是贵司允许并统一了销售说辞的虚假宣传,请不要将责任推到贵司流动性最大的销售人员身上。贵司的销售人员代表贵司销售产品,作出虚假、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诱导业主购买一楼户型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虽然在法律性质上具体要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但是,由于贵司默许销售人员向客户传递其销售的一楼户型是赠送花园使用权的,这直接决定了我们购房者愿意购买该房屋,可以说贵司销售人员的宣传与允诺是我们与贵司签订购房合同的根本条件。如我们的合理、正当诉求不能得到贵司的重视,将保留诉讼或投诉到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