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7.45分左右从外面带着小孩回家,恰巧遇见小区大门开门给一辆自行车放行进小区,环顾四周无车无人,不耽误别人进出,随即就迅速和自行车一同进入小区。物业阻止,我示意可以进入,很快,可当我已经踏入大门后,保安董武从背后把我拖了出来。我质问保安凭什么拖我,保安回答:行人不能从这里走。 我想请问,保安这个行为是出于自身的情绪的发泄,还是对工作的尽职呢?问题如下: 1.从哪一扇门进入小区是否是业主的自由? 2.保安因为业主没有走指定的门,就可以动手武力吗? 3.如果是因为不明业主身份而不能进入,请问,为何从始至终没有要求我出示证件,没有盘查我的身份? 对于保安这种非因外来人员管控原因,而动手阻止我回家的情况,我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对于这种服务意识的保安产生极大的专业性的怀疑。 有话好好说,干嘛动手!请给予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