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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 地产
关于投诉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金域华府物业)乱收费
tslt_53413131595 2019-09-19 16:23:17 扫码看帖   1 1557
一、事情经过
本人在**228日交付定金三万元(总价十万元)购买了扬州市万科金域华府地下产权车位180号(三万元发票已开,发票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并在**58日,通过信用卡刷卡支付了余下的七万元(七万元仅刷卡并没有开发票),付款后由于本人不在扬州居住,并没有办理产权证,期间,在**58日——2019731日期间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办理交付、办证事宜。近期,由于本人要办理车位过户,829日本人和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万科金域华府物业人员)进行了联系,按其要求交清了维修基金,并开具了七万元发票(开票日期为2019731日,发票为**普通发票)。在和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沟通后得知,办理产权证需要车位买卖合同,但我从始至终没见过此合同,也没和任何人告知我要签合同,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要补申请合同,需要10个工作日。然后在经过了10个工作日后,于2019819日,取得了此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备案号为SPF40600353,合同上打印的签订日期为**228日,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格式化文本,日期也是打印好的没法更改为当前日期,但页面有201989日打印的标志)。随后我拿着此合同和发票前往市民中心完成了办证手续,于2019827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
二、问题和诉求
在后续前往扬州万科金域华府物业申请使用此车位时,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扬州万科金域华府物业公司)要求补缴201641日——20191231日期间的车位管理费,才可使用此车位。但第一、**58日——2019731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办理发票开具、合同签订和车位交付事项,我也从没使用过此车位,却要收此期间的停车管理费,实属不合情理;第二、我们双方的合同(合同备案号为SPF40600353,合同上打印的签订日期为**228日,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这是格式化文本,日期也是打印好的没法更改为当前日期,但页面有201989日打印的标志)2019819日才签订,按照合同内容第十一条“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但在我付清十万款项后没有任何人通知我办理权证和交付。合同内容第十一条“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但在我付清十万款项后没有收到任何书面催告书。第三、本人在**58日——至今,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扬州万科金域华府物业公司)从没有和我联系办理车位交付,我也从没有使用过此车位,却要收我这期间的停车管理费,很不合理。以上所言均有证据支持,基于以上原因,现投诉扬州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扬州万科金域华府物业公司)不按期交付、违规签订合同、乱收停车管理费,希望有关部门能秉公执法,尽快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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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扬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9-09-20 14:03:30
尊敬的业主: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在跟进处理,进展将有专人与您联系沟通,如有疑问可拨打扬州万科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002,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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