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6月6日给贵司致函说明贵司销售环节存在的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后经过与贵司销售部一轮又一轮的协商,并于2019年7月初确定了最终的解决方案:贵司销售部(魅力之城销售部经理,陈淇林,电话18688222280)承诺三个月工作日内向本人退还五万"内部工程款单位认购金”。在等待退款的几个月时间里,本人也一再督促贵司销售部负责人催促贵司相关部门完成退款流程,而贵司销售部负责人给我的回复一直是在等待退款中,直至三个月的退款期届满后,依然是叫我继续等待退款,而且推托说贵司相关部门无答复!本来承诺的三个月内退还,我当时也是相信万科这个以诚信著名而著名的品牌,而信赖贵司销售部给我的承诺。但现在的情况令我开始怀疑万科究竟还讲不讲诚信,每天都在煎熬当中!请万科督促贵司销售部按期兑现退款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