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其他业主的投诉贴,发现万科客户关系中心回复自相矛盾 这个是给城市花园业主的回复 尊敬的业主朋友: 您好!万科城市花园阳光公寓B座一楼连廊的改造符合《物权法》相关规定,施工改造前已经对毗邻利益关系业主“阳光公寓B座全体业主”进行了全面入户走访,达到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走访结果在现场公示了15天,并经公证处公证。改造后走廊的使用性质不变,仍属于业主活动公共区域。改造后此处可为城市花园业主提供免费日常基本的健康检测、讲座以及服务咨询。 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18328755730或4008000002咨询。顺祝您生活愉快! 给金润华府业主的回复大致是:儿童游乐园的整改需征求全体业主意见,达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方可整改。 我想问的是。城市花园和金润华府是不是一家公司的楼盘?翻的是不是同一本《物权法》?难道城市花园的《物权法》是英国的。金润华府的《物权法》是美国的? 全体业主和毗邻利益关系业主几字之差大相径庭。如果城花的改造可以只征求毗邻利益关系业主的意见。为什么金润华府要人为制造障碍,阻扰业主的合法权益的到伸张?其心可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