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万科! 自2018年10月1日通知拿房,我们请了验房师进行验房,验房报告有众多处不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们向你维修部反馈了情况,你维修部也认可了,并对这些地方进行返修。在返修过程中因维修保养不当又造成二次损坏,三次损坏,后来又发现验收报告以外的质量问题和污染问题(如浴缸水管漏水事件,浴缸底部积水已发黑发臭,并向地面地砖渗透,给业主家造成环境污染)。因返修地方多、返修时间长,导致业主延迟拿房,已经给业主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方面损失,耗费业主很多精力和时间,作为开发商对业主应该是有歉意的,再让业主补交拿房之前的物业费是无稽之谈,是损人到己而不是良心开发商的所做所为。 郑重声明和诉求 一、不是我们主观不拿房,而是万科对我们房屋需返修影响和延误我们拿房。万科是有过错的,万科要对自己的过错进行买单。 二、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义务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已经非常明确的规定,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应该由开发商交纳物业费,即买受人从实际收房之后开始交纳物业费。 再请你们看一下律师说案例 |